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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湖北建设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司法厅2021年度法治湖北建设研究项目课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围绕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以法治湖北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统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用高质量的课题研究理论成果服务新时代法治湖北建设实践。
二、招标指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选题应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与实践共发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湖北建设工作部署,以人民为中心,立足和回应湖北省情,坚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并举,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并重,围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题,重点研究坚持和完善法治湖北建设制度体系中需要着重解决的法治实践和法学理论问题,为使法治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提供法学理论支持和智力支撑。
具体选题范围建议如下:
1.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规划纲要的实施方案研究(以湖北省为视角);
2.湖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状况评价标准及指标体系研究;
3.法治督察和营商环境优化;
4.立法与决策相衔接的法理与制度机制研究;
5.基于协同共享的湖北省执法监督体系架构研究;
6.湖北省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研究;
7.法律职业教育如何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8.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的研究;
9.关于推进罪犯改造社会水平,促进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研究;
10.《湖北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立法研究;
11.信息化视角下《社区矫正法》实施若干问题研究。
三、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重大课题完成时限为二年,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完成时限为一年。请申报单位据此注明研究项目的完成时间,其中重大课题不得迟于2022年10月30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不得迟于2021年10月30日。
四、学校申报工作安排
(一)注意事项
请申报者认真阅读《管理办法》和“招标指南”,按要求填写《湖北省司法厅法治湖北建设研究课题申请书》。课题不资助博士论文,不能以博士论文相同或者相似的内容参加课题申报。
(二)学校申报时间
课题申报自公告之日开始,2021年1月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请申报者填写《湖北省司法厅法治湖北建设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两份,纸质版交到科研处50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 蔡 浩
联系电话:81973793
科研处邮箱:hjxmsb@163.com
科研处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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