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经济学院2019年立项科研培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42

校内各单位:

根据鄂经院发【2019】15号《湖北经济学院2019-2020学科建设方向、团队、项目一体化推进方案》文中《湖北经济学院科研培育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科研培育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为加强我校科研培育项目的履约管理,现将2019年获批校内培育项目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获批湖北经济学院科研培育项目。

二、结题申报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5日前,将纸质版《湖北经济学院培育项目结项审批书》、项目结题成果支撑材料各1份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科研处邮箱。具体结项成果要求以鄂经院发【2019】15号《湖北经济学院2019-2020学科建设方向、团队、项目一体化推进方案》文件中规定为准。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应在项目结题前一个月内提出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人:蔡  

联系电话:81973793

电子邮箱:hjxmsb@163.com

科研处

2021年5月14日


附件:培育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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