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属本科高校可自主申报。
二、有关要求
1.申报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所属领域须与附件3中的“重点研究方向”相一致。每校限报1项;
2.申报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与本单位已有国家或教育部科研平台重复;
3.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与1月20日与科研处联系,科研处将于1月21日召开会议研究学校申报方案。
联系人:罗凯 13971381443
电子邮件:kyc73793@163.com
附件:
3.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docx
科研处
2022年1月17日